謊言

投票反對 286 條在野黨版本修法之後 發文宣稱不需要再修正,所以投下反對票

原文出處: 民主進步黨 Facebook 貼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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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對票截圖存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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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

民主進步黨和在野黨都提出了修正案

版本差異

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民眾黨
提案原文 立法院連結 立法院連結
關鍵差異 對於未滿十二歲之人,
犯前四項之罪者,依各該項
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對於未滿七歲之人,犯
第一項之罪,因而致人於死
者,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
年以上有期徒刑;致重傷者
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對於未滿七歲之人,犯
第二項之罪,因而致人於死
者,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
二年以上有期徒刑;致重傷
者,處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
上有期徒刑。

事實就是